澳区全国人大代表何雪卿3月6日在澳门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言,认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港澳居民愿意到内地工作生活,但受两地制度差异等因素,港澳居民到内地后在就业创业、接受教育、生活居住和跨区养老等还存在诸多不便,迫切需要解决。
何雪卿表示,为实现回乡证与内地居民身份证的同等便利使用,建议推进回乡证与内地居民身份证的网络应用兼容性,包括将回乡证纳入即将在全国推广应用的“网证”系统,使回乡证也能像内地居民身份证一样,被内地各类社会用证单位的电子设备所识别。希望由中央有关部委牵头开展专门调研,加强顶层设计,逐步予以系统解决。
就业营商方面,澳门居民到内地就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澳门用人单位派遣到内地工作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人员,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否则会受到处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也得不到相应保障。
虽然近年来有关手续已优化,但仍受到一定限制。建议内地修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中港澳居民为境外人士的条文,取消“就业证”,给予港澳居民与内地居民平等的就业机会,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方便就业。同时,应允许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与内地居民一样享受相关待遇。
何雪卿表示她留意到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保的问题已被国家人社部纳入行政立法程序,希望有关部委把这项德政能次第立法实施。
义务教育待遇方面,建议要在政策上明确港澳居民子女可以与内地居民一样,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同等权利,尤其是可以就近入读公立学校。并进一步拓宽义务教育领域区域合作思路,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如珠海、深圳等地,尝试建立适当的机制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条件,由港澳方面与当地教育部门合作举办或者单独举办中小学校,集中接纳港澳居民子女就读,并相应延伸到学前教育阶段。在试点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适用于内地其他省市。
跨区养老方面,建议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为契机,将“预留土地发展空间,支持港澳在内地发展养老事业”纳入“规划纲要”的政策体系框架,并相应落实在湾区有关城市的发展规划之中。推进重点地区试点工作,可考虑珠海、中山、江门、番禺、深圳、东莞等邻近港澳地区作为重点区域,由特区政府与内地政府合作,规划建立老龄产业的综合发展小区,并为特区政府预留必要的土地发展空间兴办公益性的养老院舍或者养老服务中心。同时,研究建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如条件相对成熟,可将试点工作逐步向其他省市推广。(《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