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四次会议3月1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分别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代拟稿、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监察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情况以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大会秘书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会议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草案代拟稿。
会议同意将上述报告和决议草案、决定草案、办法草案、监察法草案修改稿等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出席会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