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其它
第一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从正式签署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
第二条 协议落实
双方每年提出实施本协议年度重点工作,经双方协商后,按情况共同或各自推动落实。
第三条 修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第四条 生效
一、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
三、本协议于2011年3月6日在北京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