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称,经粤澳两地政府沟通协商决定,从7月15日6时起,对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
此次豁免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范围包括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但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来粤前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的人员除外。
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境前,需提前到经粤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并在入境前24小时内,登录“澳门健康码”并转换“粤康码”,一并完成海关健康申报,取得粤康码“通关凭证”。
入境人员通关时不仅需要出示粤康码“通关凭证”,还需要主动配合粤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随身携带内地号码的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同时,通告提到,从澳门进入广东省的人员,仅可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9市活动。其中,在广东省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和内地居民赴澳返回广东的,入境后限于广东省范围内活动。
入境人员在入境后14天内,需每天登陆“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擅自扩大活动范围或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豁免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资格,并按两地政府相关规定分类处理。 (中新社 邓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