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7月23日公布“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将从8月1日起,为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人士,发放每人5000元(澳门元,下同)消费补贴。
第二期消费补贴有效期5个月,将以电子消费卡的形式发放给合资格的澳门居民,每天使用上限为300元,只可用于购买货品或服务,不得兑换为现金,遗失不补。
据了解,第一期消费补贴计划于5月1日至7月31日实行,每位合资格澳门居民获得充值3000元的电子消费卡。截至本月17日,共有逾62万居民领卡,总交易额达17.8亿元,惠及多个行业和中小企业,基本达到了“促内需、促消费、保企业、保就业及解民困”的预期目标。
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表示,在实施第一期和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后,每位合资格澳门居民总共获得8000元消费补贴,将进一步提振本地经济,支持企业经营,稳定就业市场,纾解居民的经济压力。(新华社 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