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8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防疫接种特别计划》。根据该计划,所有澳门居民免费接种疫苗,其他依法逗留的非本澳居民则自费接种疫苗,每剂接种费用为250澳门元。
另外,行政长官批示指出,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的特性,尤其是该病毒的快速传播及持续变种,以及特定人群的频繁流动性,基于维护公共卫生的理由,外地雇员、在澳门就读的非本地学生及囚犯等3类人群,亦可免费接种疫苗。
防疫接种特别计划包含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灭活疫苗种类,适用的人群为年满18岁且未满60岁者以及健康状况良好及暴露风险较高的60岁或以上者;而接种程序由卫生局在技术指引中订定。
该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中新社 龙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