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广西南宁核发广西第一批港澳台居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成为继珠海、深圳、厦门等之后能办理发放港澳台居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城市。
目前,港澳台同胞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仅需提交“一表两证”,即申请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大陆)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此项举措为在邕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切实提高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工作的归属感和获得感,对保障其享有同等国民待遇、促进港澳台与内地(大陆)融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南宁市将不断优化拓宽港澳台同胞在邕就业渠道,主动服务,努力保障港澳台同胞在南宁的生活发展更便捷、更顺畅、更舒心。